發布時間:2017-11-13 共1頁
問:現在很多人說2017年是非師范生最后一次參加教師資格證考試機會,2018年禁止非師范生參加教師資格證考試。請問這個傳言是否真實? 2017年下半年及以后,會不會禁止非師范生報名教師資格證考試?
答:《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第十條規定,中國公民凡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具備本法規定的學歷或者經國家教師資格考試合格,有教育教學能力,經認定合格的,可以取得教師資格。《教師資格條例》對教師資格的分類、條件、考試、認定等內容做出了明確規定,其中第十五條規定,國家鼓勵非師范高等學校畢業生到中小學或者職業學校任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