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0-01-14 共1頁
考核要素 | 標準內容 | 檢查考核與評分辦法 | 應得 分 | 實得 分 | 不符合 項數 | 備注 |
4.1 負責人與責任(100) 應得分: 分;實得分: ;要素得分值: 分;權重系數:0.10;折算分: 分。 | ||||||
負責人 | 1.企業的主要負責人應明確其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落實安全生產基礎工作和基層安全生產責任制; | 1.主要負責人不清楚扣3分、未落實“雙基”工作扣2分。 | 5 | |||
2.主要負責人作出文件化的安全承諾,并確保安全承諾轉變為必需的資源支持; | 2.無文件化承諾扣3分、未提供資源支持扣2分。 | 5 | ||||
3.企業應實施安全標準化管理; | 3.未按本規范要求實施安全標準化管理扣5分。 | 5 | ||||
4.實施全員、全過程、全方位、全天候的安全管理和監督原則。 | 4.全員未參與到安全管理和監督工作中扣5分。抽查員工,每人次不符合扣1分,扣完為止。 | 5 | ||||
方針目標 | 1.制定文件化的安全生產方針和目標; | 1.未制定或不符合本規范要求扣2分。 | 2 | |||
2.安全生產方針和目標得到所有從業人員的貫徹落實;公眾易于獲得; | 2.抽查員工,每人次不符合扣0.5分, 扣完為止; 公眾不易于獲得,扣1分。 | 2 | ||||
3.簽訂各級組織的安全目標責任書; | 3.有文本,覆蓋各級組織,缺少一個單位(部門)扣1分,扣完為止。 | 2 | ||||
4.各級組織制定安全工作規劃或計劃,以保證安全生產方針和目標的有效完成; | 4.有文本,并落實。否則分別扣1分。 | 2 | ||||
5.對目標的完成情況進行考核。 | 5.未按時考核扣2分。 | 2 | ||||
機構設置 | 1.建立安全生產委員會或領導小組; | 1.未建立或虛設扣5分。 | 5 | |||
2.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健全安全管理網絡; | 2.未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未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扣5分,安全管理網絡不健全扣3分。 | 5 | ||||
3.企業的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具備與本單位所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相適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 | 3.知識與能力不適應扣5分。 | 5 | ||||
4.企業的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經主管部門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資格證書。 | 4.主要負責人無安全資格證書扣3分;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無安全資格證書,一個扣2分,扣完為止。 | 5 | ||||
職責 | 1.明確各級管理人員及從業人員的安全職責; | 1.有文本,覆蓋各級管理人員及從業人員,一處不符合扣1分;抽查人員對安全職責的了解情況,每人次不符合扣1分,扣完為止。 | 10 | |||
2.明確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各職能部門、各生產基層單位安全職責; | 2.有文本,覆蓋所有單位和部門。缺少一個單位扣2分。現場抽查部門職責履行情況,一個部門不合格扣2分,扣完為止。 | 10 | ||||
3.建立安全責任考核制度,定期考核,予以獎懲。 | 3.無安全責任考核制度或未定期考核,扣10分。其他每項不符合扣1分。 | 10 | ||||
安全生產投入 | 1.建立安全投入保障制度,確定提取標準; | 1.無制度或未確定提取標準,扣5分。 | 5 | |||
2.建立安全費用臺帳; | 2.未建立安全費用臺帳扣5分,安全費用臺帳不全,每項不符合扣2分,扣完為止。 | 5 | ||||
3.安全費用專項用于安全生產; | 3.安全費用挪作他用的,扣5分。 | 5 | ||||
4.依法參加工傷社會保險,為從業人員繳納工傷保險費。 | 4.漏保一人扣1分,扣完為止。 | 5 | ||||
考核要素 | 標準內容 | 檢查考核與評分辦法 | 應得 分 | 實得 分 | 不符合 項數 | 備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