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土地超過70公頃應報國務院批準,但內蒙古縣級市錫林浩特的國土局竟一次性批準18876公頃土地用來建住宅,并且采用劃撥方式。本月24日,有人掃描上傳顯示上述內容的《建設用地批準書》到天涯社區,至昨晚點擊量超過75000次,這個國土局被封“史上最牛”。
此《建設用地批準書》文號為(2008)第53號,用地單位名稱為錫林郭勒盟科華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簽發日期是2009年8月20日。發帖網友計算,轉讓土地面積相當于6.5個錫林浩特市區的面積。
被拆遷市民憤怒發帖
發帖曝光此事的是錫林浩特市居民王瑞華。他昨天向羊城晚報記者透露,他是從法院拿到這份《建設用地批準書》的,保證材料真實。原來,他的房子就處在此征地拆遷范圍內,拆遷單位在沒有與他談好拆遷條件的情況下向市拆遷辦要求強制拆遷并得到同意的裁決,結果他的房子在6月17日被強行拆除。王瑞華不服,到法院起訴要求撤銷市拆遷辦的裁決,市拆遷辦遂向法院提交同意強行拆遷的依據,其中就包括這個《建設用地批準書》。但王瑞華拿回家越看越不對勁,于是發帖。
國土局稱“劃撥”是臨時的
記者29日下午電話聯系了錫林浩特市國土局建設用地科姓梁的負責人。
記者:網上的帖子看到了嗎?你們真的批準了18876公頃用地嗎?
負責人:已看到網上的帖子,寫批準18876公頃是工作人員操作失誤造成的,實為18876平方米。
記者:為何用劃撥方式轉讓住宅建設用地?
負責人:是需要履行“招、拍、掛”程序的,只是當時還沒有進入供地程序,故先寫“劃撥”,該建設用地批準書僅限于臨時用途。09年9月,這塊土地已進行了掛牌手續。
記者:別的房地產公司現在能否也去競標?
負責人:9月18日已成交了,就給了這家公司。
記者:既然9月18日才成交,為何8月20日就給這家公司發《建設用地批準書》,并且在更早的6月17日就強制拆遷了呢?
負責人:……這個我不好跟你解釋。
拆遷辦稱“很忙”掛電話
按《城市拆遷管理條例》第7條規定,拆遷人申領房屋拆遷許可證,應向房屋所在地的市縣人民政府提交國有土地使用批準文件。令王瑞華無法理解的是,甚至在離譜的《建設用地批準書》簽發之前,《拆遷許可證》就已在2008年9月18日簽發(帖子附圖為證)。而該市拆遷辦工作人員接到記者電話時,一口咬定網上帖子上公布的《建設用地批準書》是假的,并且不愿回答任何問題。當記者說“國土局都承認是真的”時,這名工作人員稱“我現在很忙”便結束了通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