場地工程建設適宜性分類分類依據是工程地質條件,分四檔
(一)適宜
(1)場地穩定;(2)土質均勻,地基穩定;(3)地下水對工程建設無影響;(4)地形平坦,排水條件良好
(二)較適宜
(1)場地穩定性較差;(2)土質不很均勻、密實,地基較穩定;(3)地下水對工程建設影響較小;(4)地形較,排水條件尚可
(三)適宜性差
(1)場地穩定性差;(2)土質軟弱或不均勻,地基不穩定;(3)地下水對工程建設無影響;(4)地形起伏,易形成內澇
快把結構工程師站點加入收藏夾吧!(四)不適宜
(1)場地不穩定;(2)土質極差,地基嚴重失穩;(3)工程建設抗震不利和危險的場地;(4)洪水或地下水對對工程建設有嚴重威脅;(5)地下埋藏有待開采的礦藏資源或不穩定的一下采空區。
劃分每一類場地工程建設適宜性類別,符合各項劃分條件中的一項條件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