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2-07-25 共1頁
荷載較小時可直接利用軟弱土層作為建筑物地基時,一般應按以下要求進行設計:
(1)、軟弱土層為淤泥和淤泥質土時,應充分利用其上覆較好土層作為持力層。
(2)、若軟弱土層為沖填土、建筑淤泥和性能穩定的工業廢料,并且均勻性和密實性較好時,也可利用作為持力層。
(3)、對于有機質含量較多的生活垃圾和對基礎有侵蝕性的工業廢料等雜填土,未經處理不宜作為持力層。
(4)、當地基承載力和變形不能滿足設計要求時,則應將地基進行人工處理。這種經過人工處理的地基稱為人工地基。
(5)、局部軟弱土層及暗溝、暗塘的處理,可采用基礎加深、基礎梁跨越,換土墊層或樁基等方法。
(6)、當地基承載力和變形不能滿足設計要求時,地基處理可選用機械壓(夯)實、換土墊層、堆載預壓、砂井真空預壓、砂樁、碎石樁、灰土樁,水泥旋噴或深層攪拌形成的水泥土樁以及樁基等方法。
(7)、處理較厚淤泥和淤泥質土地基時,可用堆載預壓、砂井堆載預壓或砂井真空預壓。采用堆載預壓時,預壓荷載宜略大于設計荷載,預壓時間應根據建筑物要求以及地基固結情況決定,同時應注意堆載大小和速率對周圍建筑物的影響。采用砂井堆載預壓或砂井真空預壓時,應在砂井頂部作排水砂墊層。
(8)、用砂樁、碎石樁、灰土樁、水泥旋噴或深層攪拌樁處理軟弱地基時,樁的設計參數宜通過試驗確定。施工時,表層土如有隆起或松動,應予以挖除或壓實。對地基承載力、變形或穩定性要求較高的建筑物,若用樁基,則樁尖宜打入壓縮性低的土層中。
(10)、若僅需處理軟弱地基的淺層,可采用換土墊層的方法。
總之,軟弱地基的處理應該因地制宜,處理后的地基承載力應滿足設計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