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6-08-29 共1頁
1)砌體結構應按規定設置鋼筋混凝土圈梁和構造柱、芯柱,或采用約束砌體、配筋砌體等。
2)混凝土結構構件應控制截面尺寸和受力鋼筋、箍筋的設置,防止剪切破壞先于彎曲破壞、混凝土的壓潰先于鋼筋的屈服、鋼筋的錨固粘結破壞先于鋼筋破壞。
3)預應力混凝土的構件,應配有足夠的非預應力鋼筋。
4)鋼結構構件的尺寸應合理控制,避免局部失穩或整個構件失穩。
5)多、高層的混凝土樓、屋蓋宜優先采用現澆混凝土板。當采用預制裝配式混凝土樓、屋蓋時,應從樓蓋體系和構造上采取措施確保各預制板之間連接的整體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