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0-01-14 共1頁
21、我國《民法通則》規定,“在訴訟時效期間的(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礙不能行使請求權的,訴訟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訴訟時效期間繼續計算”。
A.最后三個月內
B.最后五個月內
C.最后六個月內
D.最后九個月內
答案:C
解析:我國《民法通則》第139條規定:“在訴訟時效期間的最后六個月內,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礙不能行使請求權的,訴訟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訴訟時效期間繼續計算。”
22、甲借給乙1 萬元人民幣,約定2005 年6 月30 日還款,但乙未按期還款。2005 年12 月31 日甲的律師向乙發出律師函,要求乙還款。乙于2006 年1 月3日收到該律師函。根據民法通則的規定,該律師函對訴訟時效將產生的影響是( )。
A.訴訟時效中止
B.訴訟時效終止
C.訴訟時效中斷
D.訴訟時效延長
答案:C
解析:依據《民法通則》第140條規定,引起時效期間中斷的法定事由有:(1)起訴。(2)以請求、通知和催告等方式主張權利。這里是指權利人于訴訟外主張自己的權利,要求義務人履行義務。權利人提出要求,不限于直接向義務人提出,權利人向債務保證人、債務人的代理人或財產代管人主張權利的,亦可構成時效的中斷。(3)義務人同意履行義務,又稱承認或認諾。
23、在下列情況中,訴訟時效期限為一年的是( )。
A.公民丙與他人發生相鄰權糾紛
B.甲公民借錢給乙公民,但沒有寫明還錢的時間
C.小周與他的父母對分割財產發生糾紛
D.身體受到傷害要求賠償的
答案:D
解析:我國《民法通則》第136條規定下列民事法律關系的特別訴訟時效期間為1年:(1)身體受到傷害要求賠償的;(2)出售質量不合格的商品未聲明的;(3)延付或拒付租金的;(4)寄存財物被丟失或損毀的。
24、物權消滅的原因中,( ) 是指兩個無并存必要的物權同歸于一人的法律事實。
A.混同
B.拋棄
C.標的物滅失
D.添附
答案:A
解析:物權消滅原因的混同,是指兩個無并存必要的物權同歸于一人的法律事實。
25、下列關于所有權與定限物權,表述錯誤的是( )。
A.所有權又稱為完全物權
B.所有權是對標的物為全面支配的物權
C.定限物權又稱為限制物權或他物權
D.定限物權不能產生限制所有權的作用
答案:D
解析:定限物權還可以產生限制所有權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