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6-08-17 共2頁
2011年遼寧省葫蘆島市公開招30名聘特警突擊隊員公告
為落實遼寧省公安廳黨委決定,適應當前反恐、防暴和處置突發案(事)件工作需要,切實提升公安機關應急反應和攻堅處置能力,有效維護全市社會穩定,市人社局、市公安局依據市政府決定,參照《公務員法》、《人民警察法》、《公安機關組織條例》及《葫蘆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等有關規定,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特警突擊隊員30名,其中:招聘排爆專業4名、防化專業2名、突擊隊員(退伍軍人)19名、突擊隊員(散打專業人員)5名。
一、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品行端正,作風正派,遵紀守法,能夠正常履行本崗位工作職責。
(二)部隊2010年、2011年優秀退伍軍人和面向社會招聘重大比賽中獲得優秀名次的散打專業人員。性別:男性;年齡:18至23周歲 (1988年6月30日以后生人),其中排爆、防化專業年齡放寬至28周歲以下(1983年12月31日以后生人);學歷:高中以上。
(三)招聘對象必須自愿投身公安事業,具有特種作戰專業技能。
曾因犯罪受過各類刑事處罰,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國家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員,均不得報名。
二、招聘程序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報名人員持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士兵證、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立功或獲獎證書原件及復印件,退役軍人證明,近期一寸同版免冠照片3張,報考排爆(防化)員職位的須攜帶爆破、排爆(防化)專業培訓證(原件及復印件)或由團以上單位出具的經過排爆(防化)專業訓練的證明,填寫《葫蘆島市公開招聘特警突擊隊員報名登記表》,經審查合格后,辦理相關手續,領取準考證。報名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
1、報名時間
2011年12月16日、12月19日、12月20日。
(上午: 8:15-11:30,下午:13:40-17:00)
2、報名地點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才中心(新區勞動大廈左裙樓二樓)
報考人員本人必須親自到現場辦理報名手續,不得委托他人。
在規定的報名時間內,報名人數與招聘計劃數比例達不到3:1的,將相應減少該崗位招聘人數。
3、報名費用
每位考生收取報名費100元。享受國家最低保障金的城鎮家庭考生,憑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復印件;農村絕對貧困家庭考生,憑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扶貧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到市人事考試部門進行審核確認,辦理減免考務費手續。
(二)體能技能測試
1、測試內容
體能技能測試內容按照不同的崗位職責要求分別進行。滿分為100分。
排爆崗位
體能:俯臥撐、仰臥起座、引體向上、100米跑、400米障礙。占30分。
技能:制爆、搜爆、排爆實際操作考核。占70分
防化崗位
體能:俯臥撐、仰臥起座、引體向上、100米跑、400米障礙。占30 分。
技能:防化專業實際操作考核。占70分。
突擊隊員崗位(退伍軍人)
體能:俯臥撐、仰臥起座、引體向上、100米跑、400米障礙、5000米跑。占30分。
技能:81式自動步槍或95式自動步槍精度射擊、81式自動步槍或95式自動步槍無依托射擊及攀登(抓繩上)占70分。
突擊隊員崗位(散打專業人員)
體能:14分鐘跑、俯臥撐、仰臥起坐。占30分。
技能:突擊動力組合、擊打沙包、打靶 、速度靶、實戰對抗。占7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