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1-08-26 共1頁
首都醫科大學:
你校《關于我校作為衛生部國家級全科醫學教育培訓中心的請示》(首醫大校字[1999]147號)收悉。
根據《衛生部關于發展全科醫學教育的意見》(衛科教發[2000]第34號)和《衛生部全科醫學培訓中心管理辦法》(衛科教發[2000]293號)的精神和有關規定,經研究,同意在你校建立"衛生部全科醫學培訓中心".該中心行政管理隸屬于首都醫科大學,接受學校的全面領導和衛生部科技教育司的業務指導。中心所需的人員和設備由你校自行解決。中心所承擔任務、基本標準等有關問題按照《衛生部全科醫學培訓中心管理辦法》的規定執行。
此復。
二○○○年九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