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0-01-14 共1頁
建設用地性質變更的程序 (1)用地使用單位或開發建設單位向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 (2)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依據城市規劃和有關法律、法規審查批準,報市政府備案。 (3)重點地區的建設項目報市政府審批。 ?。?)對城市總體布局有重影響的規劃用地性質的變更,需報規劃的原審批部門審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