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0-01-14 共1頁
布置方式有:布置在城區中心地段;結合原中心及現有建筑;結合主要干道;結合景觀特色地段;采用圍繞中心廣場,形成步行區或一條街等形式。
教育和醫療保健機構必須獨立選址,其他公共設施宜相對集中布置,形成公共活動中心;
商業金融機構和集貿設施宜設在小城鎮入口附近或交通方便的地段;
學校、幼兒園、托兒所的用地,應設在陽光充足、環境安靜、遠離污染和不危及學生、兒童安全的地段,距離鐵路干線應于300m,主要入口不應開向公路;
醫院、衛生院、防疫站的選址,應方便使用和避開人流和車流量的地段,并應滿足突發災害事件的應急要求。
集貿市場用地應綜合考慮交通、環境與節約用地等因素進行布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