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0-01-14 共1頁
第10條 規劃目標
規劃近期公共服務設施用地96.66萬平方米,占建設用地的16.21%,人均14.87平方米;遠期用地109.83萬平方米,占建設用地的13.23%,人均12.20平方米。本文網
第11條 公共服務設施總體布局
公共服務設施形成“一主兩副一軸”的空間結構。
“一主”:城中綜合生活服務中心。主要利用現有公共服務設施較完善的優勢進行發展,形成功能綜合、服務全縣的中心。
“兩副”:外舍旅游服務中心(RBD)。主要建設展覽館、文化館、星級賓館、特色商業街等旅游服務設施,作為城市的旅游接待窗口;城南文體服務中心,建設畬族文化中心、博物館、文化公園、縣游泳館、畬鄉風情度假村等。
“一軸”:沿人民路的公建軸。對人民路兩側的現狀公共設施用地(如行政辦公、商業金融、文化娛樂等)進行整合,并保持沿街界面的連續性,適當進行立面改造,強化其軸線功能。
第12條 行政辦公用地布局
規劃期末行政辦公用地13.84公頃。
主城區:行政辦公用地仍主要集中分布在主城區內。對現有的縣政府用地進行原地擴建,將原廣電中心及縣府宿舍作為縣政府的擴建用地;新廣電中心等其他行政辦公、商務辦公用地安排在新汽車站以南的公共建筑用地內。
外舍新區:在環境較為優越的片區中心預留行政辦公用地,以滿足外舍新區遠景時期的行政辦公需求。
城南老城區:由新建的縣法院樓、檢察院樓形成司法行政區,不增加新的行政辦公用地;
第13條 商業金融用地布局
規劃商業金融用地為51.41公頃。
延續現狀人民路商業軸,隨著城市用地的南延北躍,沿人民路及其南北延伸段規劃線狀及塊狀商業金融用地。
主城區:基本保留現有的商業設施布局,城北新建配套商業服務設施。在城北規劃高速公路出入口東南地塊新建一處星級賓館;在城北規劃長途客運站以南地塊,結合旅游開發打造畬鄉特色餐飲街區。對主城區內的現有市場基本以保留為主,在現狀基礎上加強市場管理,加快市場配套服務設施建設。
外舍新區:利用優美的自然山水景致,結合濱水地帶建設山哈風情街,建成集特色購物、餐飲、娛樂、休閑于一體的綜合商業街區。同時在通天門山頭結合山體綠化建設一處星級山地賓館;
城南老城區:結合眾街特色街區的改造和保護建設商業配套服務設施,在挖掘街區特色商業的基礎上進行完善,基本上與沿街的居住相結合進行配套。
在控制性詳細規劃中按照《城市居住區規劃設計規范》對各個新建的居住組團確定具體的公共服務設施項目及規模。來源:
第14條 文化娛樂用地布局
主城區:基本保留現狀的文化娛樂用地,將廣電中心遷至新汽車站南公共服務建筑用地內。
外舍旅游服務區:結合廣場及綠化設兩處文化娛樂用地,其一為位于外舍中部的文化娛樂用地,可建設博物館、展覽館、水上活動中心等;其二為通天門五星級賓館對面的畬族文化園,作為體驗畬族民族宗教、服飾、飲食、風俗等特色的場所。
城南老城區:以現狀新建的畬族博物館及畬族文化中心為基礎,結合鶴溪的景觀建設優化其周邊環境,在其附近增加文化娛樂設施用地,設青少年宮、兒童活動中心等。
結合各居住區中心設置必須的居住區級文化娛樂設施,主要內容有小型文化館、圖書室等,為片區內居民提供方便的文化娛樂服務。
第15條 體育用地布局
規劃體育用地為5.98公頃。
原地擴建現狀體育場館,增加健身中心、各類球場等,完善體育場館的配套設施以滿足主城區內居民的健身需求。在鶴溪西岸規劃1.85公頃的體育用地建設縣級游泳館。
在新建居住區、型的城市公共綠地內配建公共室外體育運動設施,如室外健身器材、健身步行道等。
第16條 醫療衛生設施用地布局
規劃醫療衛生用地為14.11公頃。
保留現有的醫療衛生設施用地。在外舍新區新建一所綜合性醫院景寧縣民族醫院,占地4.28萬平方米,設150-200張床位;在城西浮丘、城南移民新區、城北、外舍、澄照各設一個社區衛生服務站,占地面積100平方米左右,觀察床位2-3張。
在王金垟岙南端山谷地,以及城中220kV變電站東南面規劃兩處養生園,分別占地3.86公頃和1.90公頃,將其建設成為以中老年為主要對象、以中醫療養為特色養生圣地。
第17條 教育科研用地布局
規劃保留現狀的職業高中、電。
第18條 文物古跡用地布局
對現狀老城區內的文物保護建筑以及城郊惠明寺予以修繕和維護,具體保護范圍詳見第???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