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0-01-14 共1頁
7 鄉鎮公共中心與工業區規劃
7.1 鄉鎮公共中心布局與設計
鄉鎮公共中心是鄉鎮主要公共活動的集中場所,是鄉鎮政治、經濟、文化等社會生活活動比較集中的地方。它包括商業服務、文化體育、娛樂活動以及行政辦公、醫療衛生、郵電交通等。根據各主要公共建筑的功能要求和公共活動內容的需要,再配置以廣場、綠地及交通設施,形成一個公共設施相對集中的地區或區域。
7.1.1 鄉鎮公共中心布局
1)鄉鎮公共中心的基本內容
鄉鎮公共中心作為服務于鄉鎮和區域的功能聚集區,其功能既要適應也要受制于鄉鎮自身的要求和輻射鄉村的需要。不同功能的分區組合,形成鄉鎮中心不同的景觀和活力。根據鄉鎮規模的不同,可設置1個或數個公共中心。其基本內容由公共建筑和開放空間兩部分組成,致包括:
(1)行政管理類
行政管理類包括鄉鎮黨政機關、管理機構、社會團體、法庭等。歷史上鄉鎮多把官府放在正軸線上,以顯示其權威和主導作用。現代鄉鎮常將行政管理機構布置在較為安靜但交通方便的場所,和一般居民生活聯系較少,工作聯系較多。近年來,隨著我國政體制度的不斷健全和完善,多在鄉鎮公共中心設立行政服務中心。
(2)商業服務類
商業服務類包括商場、百貨店、超市、專業店、集貿市場、賓館、旅店、招待所、酒樓、飯店、飲食店、茶館、小吃店、理發店、照相館、洗浴場所等。生活服務業是與鄉鎮居民生活密切相關的行業,商業服務業是鄉鎮中心的重要組成部分。通常在居住區布置一般性的商業服務設施,以滿足居民日常生活的需要;而鄉鎮公共中心常布置更高一級的綜合性和專業性商業服務設施。
(3)金融保險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