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0-01-14 共1頁
1.東部地區
以擴散型城鎮化為主,采取“網絡帶動、整體推進”的區域空間開發模式,提高現代化建設水平,促進中小城市全面發展。以國際經濟一體化為方向,以高度集約化經濟為特色,積極利用國際資源和市場,廣泛參與國際經濟競爭。
重點培育和發展長江三角洲城鎮密集區、珠江三角洲城鎮密集區、京津唐城鎮密集區、遼中南城鎮密集區、山東半島城鎮密集區和閩東南城鎮密集區。加強各城鎮密集區的橫向關聯,形成密集區之間的現代化、系統化通訊信息網絡。各城鎮密集區要加強向周圍腹地的輻射與推進,促進這些區域進一步發揮在全國經濟增長中的帶動作用。
城鎮密集區要劃定必須嚴格保護的農田和各類生態環境保護區,防止城鎮沿干線公路兩側無序發展。要從優化區域布局,提高整體競爭力出發,統籌布局型港口、機場、干線公路和鐵路等區域性基礎設施,防止重復建設。城市要合理調整用地結構,加快中心城區的環境整治和功能疏解,防止人口過度向中心區集中。
2.中部地區
走集中型城鎮化與擴散型城鎮化并進的道路,采取“軸向擴展,點面結合”的空間開發模式。進一步強化跨省區中心城市的輻射和帶動作用,重點發展省域中心城市和地方中心城市,改善投資環境,完善城鎮功能,增強城鎮的輻射力。采集者退散
以長江、隴海、京廣、京九、京哈等沿線地區為重點,壯和充實中心城市,培育發展江漢平原城鎮密集區、中原地區城鎮密集區、湘中地區城鎮密集區、松嫩平原城鎮密集區,積極發展長(春)吉(林)、石(家莊)保(定)、太(原)(同)侯(馬)、呼(和浩特)包(頭),合(肥)阜(陽)和(南)昌九(江)等省域城鎮發展核心區和城鎮發展軸帶,提高基礎設施建設水平,完善交通通訊網絡,更好地發揮對中部地區城鄉經濟社會發展的帶動作用。
3.西部地區
走以發展、中城市為重點的集中型城鎮化道路,采取“以點為主,點軸結合”的空間開發模式,以改造現有中心城市和培育發展新的經濟中心為重點,循序漸進地推進西部地區的城鎮化。
依托亞歐陸橋、長江水道、西南出海通道等交通干線及重慶、西安、成都、昆明、蘭州、烏魯木齊等跨省區中心城市和貴陽、拉薩、銀川、西寧等省域中心城市,以線串點,以點帶面,重點培育發展四川盆地城鎮密集區、關中地區城鎮密集區,促進西隴海蘭新經濟帶、長江上游經濟帶和南(寧)貴(陽)昆(明)經濟區的形成。依托黃河中上游、新疆塔里木盆地、陜西榆林地區、貴州黔西—六盤水地區能源和礦產資源的開發,培育發展地方性中心城市。形成若干陸路開放城鎮,帶動西部地區經濟發展。
要加強以中心城市為節點的區域交通設施建設,改變中心城市輻射帶動能力較低的局面,滿足西部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要加快建設快捷的聯系西部中心城市與中部和東部中心城市的公路、鐵路和航空港。調整和完善區域和省域中心城市的功能,向綜合性經濟中心方向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