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0-01-14 共1頁
未經壓實的路基,在自然因素和行車荷載的作用下,必然要產生較大的變形與破壞。為使路基具有足夠的強度與穩定性,必須予以壓實,因此,路基的壓實是路基施工中極其重要的環節,亦是提高路基強度與穩定性的根本措施。即通過壓實,可大大增加土基強度,使土基的塑性變形明顯減少,使土的透水性降低,毛細水上升高度下降,隔溫性能加強。對于填石路堤,壓實可增強路堤的穩定性,減少路堤的不均勻沉降。
通過細粒土擊實試驗分析,影響土的密實度的主要因素有含水量、土的顆粒組及擊實功。在現場施工碾壓細粒土路基時,影。向土質路基壓實效果的主要因素有土的含水量、碾壓層厚度、壓實機械的類型與功能、碾壓遍數和地基的強度。
1.壓實標準
壓實施工應首先確定壓實度,正確選定壓實度,這關系到土基受力狀態,路基路面設計要求、施工條件,必須兼顧需要與可能,講求經濟與實效。
路床范圍內的土層承受著強烈的行車荷載反復作用,路基下層,主要承受本身重量。因此,路床范圍的壓實度要求較高。
路堤、路塹和路堤基底均應壓實。土質路堤(含土石路堤)的壓實度應不低于表l-6所列標準。
土質路堤壓實度標準(JTJ 033—95) 表1-6
填挖類型 路面底面計起深度范圍
(cm) 壓 實 度 (%)
高速公路,一級公路 其他公路
路
堤 上路床 0~30 ≥95 ≥93
下路床 30~80 ≥95 ≥93
上路堤 80~150 ≥93 ≥90
下路堤 >150 ≥90 ≥90
零填及路塹路床 0~30 ≥95 ≥93
注:①表列壓實度以部頒《公路土工試驗規程》重型擊實試驗為準;
②對于鋪筑中級或低級路面的三、四級公路路基,允許采用表9.7.4.1、輕型擊實試驗法求得的路基壓實標準;
③其他等級公路,修建高級路面時,其壓實標準,應采用高速公路,一級公路的規定值;
④特殊千旱地區的壓實度標準可降低2%—3%;
⑤多雨潮濕地區的粘性大,其壓實度標準按9.7節規定執行;
⑥用灌砂法,灌水(水袋)法檢查壓實度時,取土樣的底面位置為每一壓層底部;用環刀法試驗時,環刀中部處于壓實;層厚的1/2深度;用核子儀試驗時,應根據其類型,按說明書要求辦理。
填石路堤(包括分層填筑巖塊及傾填爆破石塊)的緊密程度在規定范圍內,以通過12t以上振動壓路機進行壓實試驗,當壓實層頂面穩定,不再下沉(無輪跡)時,可判為密實狀態。
2.壓實機械的選擇
路基工程應采用機械壓實。壓實機械的選擇應根據工程規模、場地大小、填料種類、壓實度要求、氣候條件、壓實機械效率等因素綜合考慮確定。各種土質適宜的碾壓機械見表1-7所列。
各種土質適宜的碾壓機械(JY3033—95) 表1-7
土的類別
機械名稱 細粒土 砂類土 礫石土 巨粒土 備 注
6-8t兩輪光輪壓路機 A A A A 用于預壓整平
12-18t三輪光輪壓路機 A A A B 最常使用
25—50t輪胎壓路機 A A A B 最常使用
羊足碾 A C或B C C 粉,粘土質砂可用
振動壓路機 B A A A 最常使用
凸塊式振動壓路機 A A A A 最宜使用于含水量較高的細粒土
手扶式振動壓路機 B A A C 用于狹窄地點
振動平板夯 B A A B或C 用于狹窄地點.機械質量800kg的可用巨粒土
手扶式振動夯 A A A B 用于狹窄地點
夯錘(板) A A A A 夯擊影響深度最大
推土機、鏟運機 A A A A 僅用于攤乎土層和預壓
注:①表中符號:A代表適用;B代表無適當的機械時可用;C代表不適用。
②土的類別按《公路土工試驗規程》的規定劃分:
③對特殊上和黃土(ctx),膨脹上(CHE)、鹽漬土等的壓實機械選擇可按細粒上考慮,
④自行式壓路機宜用于一般路堤路塹基底的換填等的壓實,宜采用直線式進退運行;
⑤羊足碾(包括凸塊式碾、條式碾)應有光輪壓路機配合使用:
3.壓實施工
(1)路堤壓實
細粒土、砂類土和礫石土不論采用何種壓實機械,均應在該種土的最佳含水量±2%以內壓實。當土的實際含水量不位于上述范圍內時,應均勻加水或將土攤開、晾干,使其達到上述要求后方可進行壓實。運輸上路的土在攤乎后,其含水量若接近于壓實最佳含水量時,應迅速壓實。
需要加的水宜在取土的前一天澆灑在取土坑內的表面,使其均勻滲透人土中,也可將土運至路堤上后,用水車均勻、適量地澆灑在土中,并用拌和設備拌和均勻。
各種壓實機具碾壓不同土類的適宜厚度和所需壓實遍數與填土的實際含水量及所要求的壓實度大小有關,應根據要求的壓實度按照所作試驗路段的試驗結果確定。
用鏟運機、推土機和自卸汽車推運土料填筑路堤時,應平整每層填土,且自中線向兩邊設置2%-4%的橫向坡度,及時碾壓,雨季施工時更應注意。
1、壓路機碾壓前應對填土層的松鋪厚度、平整度和含水量進行檢查,符合要求后方可進行碾壓。
2、壓實應根據現場壓實試驗提供的松鋪厚度和控制壓實遍數進行。若控制壓實遍數超過10遍,應考慮減少填土層厚。經壓實度檢驗合格后方可轉入下道工序。不合格處應進行補壓后再做檢驗,一直達到合格為止。
3、高速公路和一級公路路基填土壓實宜采用振動壓路機或35—50t輪胎壓路機進行。采用振動壓路機碾恤寸,第一遍應不振動靜壓,然后先慢后快,由弱振至強振。
4、各種壓路機的碾壓行駛速度開始時宜用慢速,最大速度不宜超過4km/h;碾壓時直線段由兩邊向中間,小半徑曲線段由內側向外側,縱向進退式進行;橫向接頭振動壓路機一般重疊0.4~0.5m。對三輪壓壓路機一般重疊后輪寬的1/2,前后相鄰兩區段(碾壓區段之前的平整預壓區段與其后的檢驗區段)宜縱向重疊1.0—1.5m。應達到無漏壓、無死角,確保碾壓均勻。
5、使用夯錘壓實時,普遍各夯位宜緊靠,如有間隙,則不得大于15em,次遍夯位應壓在普遍夯位的縫隙上,如此連續夯實直至達到規定的壓實度。
(2)填石路堤壓實
填石路堤在壓實之前,應用大型推土機攤鋪平整,個別不平處,應用人工配合以細石屑找平。
填石路堤均應壓實并宜選用工作質量12t以上的重型振動壓路機、工作質量2.5t以上的夯錘或25t以上的輪胎壓路機壓(夯)實。當缺乏上述壓實機具時,可采用重型靜載光輪壓路機壓實并減少每層填筑厚度和減小石料粒徑,其適宜的壓實厚度應根據試驗確定,但不得大于50cm。采用重型振動壓路機或夯錘壓實填石路堤時,可加厚至1m。
填石路堤壓實時的操作要求,應先壓兩側(即靠路肩部分)后壓中間,壓實路線對于輪碾應縱向互相平行,反復碾壓:對夯錘應成弧形,當夯實密實程度達到要求后,再向后移動一夯錘位置:行與行之間應重疊40~50cm;前后相鄰區段應重疊100~150cm,其余注意事項同填土路基填石路堤壓實到所要求的緊密程度所需的碾壓或夯壓的遍數應經過試驗確定。
采用重錘夯實時,可按重錘下落時不下沉而發生彈跳現象并行壓實度檢驗。填石路堤使用各種壓實機具壓實時的注意事項與壓實填土路堤相同。
填石路堤頂面至路床頂面下30~50cm(高速公路及一級公路為50cm,其他公路30em)范圍內應填筑符合路床要求的土,并應按有關規定予以壓實。
(3)土石路堤壓實
土石路堤的壓實方法與技術要求,應根據混合料中巨粒土的含量多少,分別按照填土路基或土石路基的有關規定辦理。
土石路堤的壓實度可采用灌砂法或水袋法檢測。其標準干密度應根據每一種填料的不同含石量的最大干密度作出標準干密度曲線,然后根據試坑挖取試樣的含石量,從標準干密度曲線上查出對應的標準干密度。
當采用灌砂法或水袋法檢驗有困難時,可按填石路堤的規定進行檢驗。
如幾種填料混合填筑,則應從試坑挖取的試樣中計算各種填料的比例,利用混合填料中幾種填料的標準干密度曲線查得對應的標準干密度,用加權平均的計算方法,計算所挖試坑的標準干密度。
土石路堤的壓實度標準,可采用灌砂法或水袋法檢驗并應符合規定。當按填石路基的規定方法檢驗時,應按該規定判定壓實度是否合格。
(4)高填路堤的壓實
高填路堤的基底應按照《施工規范》的規定進行場地清理,并應按照設計要求的基底承壓強度進行壓實,設計無要求時,基底的壓實度不宜不小于90%。當地基松軟僅依靠對原土壓實不能滿足設計要求的承壓強度時,應進行地基改善加固處理,以達到設計要求。
高填路堤的基底處于陡峻山坡上或谷底時,應按照有關規定進行挖臺階處理,并嚴格分層填筑分層壓實。當場地狹窄時,壓實工作宜采用小型的手扶式振動壓路機或振動夯進行。當場地較寬廣時宜采用自行式自重是12t以上的振動壓路機碾壓。
高填路堤分層壓實松鋪厚度與一般公路填方相同,應根據填筑材料類別和壓實機具性能按照路堤壓實中的有關規定確定。
高填路堤的壓實度必須滿足表1-6的規定,壓實度檢驗方法應根據填料類別,按照填土、填石、土石混填路基的有關的規定進行檢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