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索賠的一般程序
在國際工程承包施工實踐中,施工索賠實質上是承包商和業主之間在分擔合同風險方面重新分配責任的過程。在合同實施階段,當發生政治風險、經濟風險和施工風險等意外困難時,施工成本急劇增加,超過了承包商投標報價時的計劃成本。因而應重新劃分合同責任,由承包商和業主分別承擔各自應承擔的風險費用,對新增的丁程成本進行重新分配。
在合同實施階段中所出現的每一個施工索賠事項,都應按照國際工程施工索賠的慣例和工程項目合同條件的具體規定,抓緊協商解決,并與工程進度款的月結算制度同時進行支付,做到按月清理。關于施工索賠處理的全部程序,一般按以下5個步驟進行:
(1)提出索賠要求;
(2)報送索賠資料;
(3)會議協商解決;
(4)邀請中間人調解;
(5)提交仲裁或訴訟。
上述5個工作程序,可歸納為兩個階段,即:友好協商解決和訴諸仲裁或訴訟。友好協商解決階段,包括從提出索賠要求到邀請中間人調解四個過程。對于每一項索賠工作,承包商和業主都應力爭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來解決,不要輕易地訴諸仲裁或訴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