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0-01-14 共1頁
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資格考試報考條件(摘錄)
(一)報考條件和免試部分科目條件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紀守法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報名參加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資格考試:
1、取得理工、經濟、法律類學專科學歷,工作滿6年,其中從事土地登記代理相關工作滿4年。
2、取得理工、經濟、法律類學本科學歷,工作滿4年,其中從事土地登記代理相關工作滿2年。
3、取得理工、經濟、法律類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工作滿3年,其中從事土地登記代理相關工作滿1年。
4、取得理工、經濟、法律類碩士學位,工作滿2年,其中從事土地登記代理相關工作滿1年。
5、取得理工、經濟、法律類博士學位,從事土地登記代理相關工作滿1年。
(二)免試條件
2002年12月18日前已受聘擔任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人員,可免試《土地權利理論與方法》和《地籍調查》2個科目,只參加《土地登記相關法律知識》和《土地登記代理實務》2個科目的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