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2-07-25 共1頁
一、時間安排及考區設置
(一)2010年度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資格考試時間定于2010年6月19、20日(星期六、日)兩天。
(二)2010年度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資格考試擬在我市設立考點。考試具體地點可從準考證上獲知。
二、考試科目、答題方式及成績管理
(一)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資格考試設《土地登記相關法律知識》、《土地權利理論與方法》、《地籍調查》和《土地登記代理實務》4個科目。其中,《土地登記代理實務》科目試題為主觀題,在答題紙上作答,其余3科均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
(二)應考人員應考時應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函數計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應統一放置考場指定處。考生“嚴禁攜帶資料及手機等通訊工具入座,違者按一般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考試開始后,如使用手機(開機狀態)的,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考試時將嚴格檢查。
各科試卷卷本可作草稿紙使用,不再另發草稿紙。
(三)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資格考試成績實行2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參加全部4個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符合免試條件只參加2個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才可取得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資格證書。
三、報考條件
(一)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香港、澳門居民,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可申請參加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資格考試。
1.取得理工、經濟、法律類大學專科學歷,工作滿6年,其中從事土地登記代理相關工作滿4年;
2.取得理工、經濟、法律類大學本科學歷,工作滿4年,其中從事土地登記代理相關工作滿2年;
3.取得理工、經濟、法律類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工作滿3年,其中從事土地登記代理相關工作滿1年;
4.取得理工、經濟、法律類碩士學位,工作滿2年,其中從事土地登記代理相關工作滿1年;
5.取得理工、經濟、法律類博士學位,從事土地登記代理相關工作滿1年。試大
(二)獲準免試部分科目的條件:
2002年12 月18日前已受聘擔任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人員,可免試《土地權利理論與方法》和《地籍調查》2個科目,只參加《土地登記相關法律知識》和《土地登記代理實務》2個科目的考試。
(三)報考條件中有關從業年限的要求是指報名人員從事土地登記代理人相關工作時間的總和,其截止日期為考試年度當年年底,按“滿周年計算”。
四、報名組織
(一)2010年度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資格考試新考生采取網上報名、現場資格審核并繳費的報名組織方式,老考生采取網上報名、網上支付的報名組織方式。網上報名時間: 2010年1月29日9:00-2月12日16:00。報名網址:www.xzrsks.com。
(二)凡新報名參加此項考試的報考者,于2010年2月22日將有關報名材料送市人事考試辦公室進行現場資格審核,資格審核通過后,進行現場繳費(對逾期未
六、收費事宜
根據省物價局、省財政廳《關于調整和核定省人事考試中心考試收費標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蘇價費〔2005〕18號、蘇財綜〔2005〕1號)的規定, 2010年全國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資格考試按每人每科60元(含考務費、試卷費、答題紙[卡]費等)標準收取考試費,報名費按每人10元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