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1-10-22 共1頁
為使廣大學員更好的備戰2009年資產評估師考試,為您提供資產評估師考試資料及考試練習題,本講內容為經濟法:第一章法學基礎知識,第四節行政法的基礎知識重點掌握:行政許可的設定范圍; 行政許可的實施程序特征;行政處罰的種類和創設權;行政復議的范圍和受理機關;要會區別具體行政行為和抽象行政行為。
(三)行政處罰的主體
3、行政機關委托的組織
依據我國行政處罰法的規定,除擁有行政處罰權的行政機關和法律、法規所授權的組織可以實施行政處罰外,行政機關所委托的組織亦可實施行政處罰。行政機關所委托的組織作為實施行政處罰的主體,必須以行政處罰行政委托關系的合法成立為前提。
我國行政處罰法第18條規定:“行政機關依照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規定,可以在其法定權限內委托符合本法第19條規定條件的組織實施行政處罰。行政機關不得委托其他組織或者個人實施行政處罰,委托行政機關對受委托的組織實施行政處罰的行為應當負責監督,并對該行為的后果承擔法律責任。受委托組織在委托范圍內,以委托行政機關的名義實施行政處罰;不得再委托其他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實施行政處罰”。
這一規定表明,原沒有行政處罰權的組織再接受行政機關的委托后,可以行使行政處罰,這類組織必須符合下列條件:(1)委托方必須是有行政處罰權的國家行政機關;(2)行政機關只能將自己職權范圍內的處罰權委托給其他組織行使;(3)行政處罰的委托必須有明確的法律依據;(4)受委托方必須符合法定條件,包括:該組織是依法成立的管理公共事務的事業組織;該政治有熟悉法律、法規、規章和業務的工作人員;對違法行為需要進行技術檢查或者進行技術鑒定的,應當有條件組織進行相應的技術檢查或者技術鑒定。
上述三類主體的行政處罰行為包括了絕大部分現存的行政處罰行為,但并非所有的行政處罰都由這三類主體作出,但有一點是毋庸置疑的,即這三類主體都有行政處罰權。
(四)行政處罰的主體和管轄
我國行政處罰法第20條規定:“行政處罰由違法行為發生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處罰權的行政機關管轄。法律、法規、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五)行政處罰的追訴時效
追訴時效為兩年
(六)行政處罰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