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1-10-22 共1頁
拍賣法律制度
內容:主要介紹拍賣法的基本知識,包括《拍賣法》規定的拍賣標的、拍賣當事人、拍賣程序及效力、法律責任等內容
重點:
1.掌握拍買關系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
2.熟悉拍賣的具體程序及其效力。
要點:
1.拍賣人、委托人和買受人
拍賣人是指在買賣活動中,接受委托人的委托主持拍賣活動進行的當事人。在我國,依《拍賣法》的規定,拍賣人是指依照《拍賣法》和《公司法》設立的從事拍賣活動的企業法人。亦即我國的拍賣人必須采取拍賣公司的形式存在。我國《拍賣法》規定:拍賣企業可以在設區的市設立,設立拍賣企業,應當符合具備100萬人民幣以上的注冊資本等條件。如果拍賣企業經營文物拍賣的,則應當具有10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注冊資本,并應有具有文物拍賣專業知識的人員。
委托人是指在拍賣活動中,依法委托拍賣人拍賣其有權利處分的拍賣標的,并對拍賣標的真實性(物的瑕疵和權利瑕疵)負有民事責任的當事人。在拍賣成交后,委托人就成為了拍賣合同中的出賣人。依我國《拍賣法》的規定,委托人是委托拍賣人拍賣物品或者財產權利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
買受人或稱“合意競買人”,是指在諸多兌買人中,以最高應價購得拍賣競標的競買人,也是拍賣合同法律關系中的購買方。競買人或稱“應買人”,是“競爭購買人”的簡稱,指依法參加競購拍賣標的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競買人按國家法律對其主體資格有無特殊要求,可分為一般競買人和特殊競買人。一般競買人即法律對其主體資格沒有特殊要求,只要具有民事行為能力即可以參加競買活動。而特殊競買人則是必須具備法律規定的特殊條件才能參加競買活動的人。
2.商標的續展、轉讓和使用許可
注冊商標的有效期為10年,自核準注冊之日起計算。注冊商標有效期滿,需要繼續使用的,應當在期滿前6個月內申請續展注冊;在此期間未能提出申請的,可以給予6個月的寬展期。寬展期滿仍未提出申請的,注銷其注冊商標。每次續展注冊的有效期為10年。
轉讓注冊商標的,轉讓人和受讓人應當簽訂轉讓協議,并共同向商標局提出申請。受讓人應當保證使用該商標的商品質量。
商標注冊人可以通過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許可他人使用其注冊商標。許可人應當監督被許可人使用其注冊商標的商品質量。被許可人應當保證使用該注冊商標的商品質量。經許可使用他人注冊商標的,必須在使用該注冊商標的商品上標明被許可人的名稱商品產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