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業及企業評估價值的含義
企業是以盈利為目的,按照法律程序建立的經濟實體,形式上體現為由各種要素資產組成并具有持續經營能力的自負盈虧的法人實體。進一步說,企業是由各個要素資產圍繞著一個系統目標,發揮各自特定功能,共同構成一個有機的生產經營能力和獲利能力的載體及其相應的權益。
企業的特點:盈利性,持續經營性,整體性,權益可分性。
2、企業價值評估對象界定
企業整體價值是所有者權益價值加上企業的全部付息債務價值。
企業股東全部權益價值就是企業的所有者權益價值或凈資產。
股東部分權益價值就是企業一部分股權的價值。由于存在股權溢價和少數股權折價因素,股東部分權益價值并不必然等于股東全部權益價值與股權比例的乘積。
第二節 企業價值評估的范圍界定
2、企業價值評估中的有效資產和無效資產企業是由各類單項資產組合而成的資產綜合體,這些單項資產對企業盈利能力的形成具有不同的貢獻。其中,對企業盈利能力的形成做出貢獻,發揮作用的資產就是企業的有效資產,而對企業盈利能力的形成沒有做出貢獻,甚至削弱了企業的盈利能力的資產就是企業的無效資產。
企業的盈利能力是企業的有效資產共同作用的結果,要正確揭示企業價值,就要將企業資產范圍內的有效資產和無效資產進行正確的界定與區分,將企業的有效資產納入評估企業價值的具體資產范圍。這種區分是進行企業價值評估的必要前提。
界定有效資產與無效資產時,應注意:
(1) 產權不清的資產可以列入企業價值評估的一般范圍,單應做特別說明。
(2) 有效是指該資產對企業盈利能力的貢獻為基礎;應是企業的正常盈利能力;對企業價值進行客觀揭示。
(3) 無效資產的處理:資產剝離,不作為企業價值的組成部分;對無效資產單獨評估并加到企業評估的最終結果中。二者都需要在報告中對此進行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