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布時間:2011-10-22 共1頁
三、國民收入核算方法
核算GDP常用的是支出法和收入法。這兩種方法是分別從使用和生產(chǎn)的角度來計算同樣的最終產(chǎn)品,所以,得出的結(jié)果(即GDP)在理論上是完全一樣的。
(一)支出法
即通過核算整個社會在一定時期內(nèi)購買最終產(chǎn)品和勞務的總支出(即最終產(chǎn)品的總售價)來計量GDP。即GDP=C+I+G+(X-M)。注意有關概念的代號和含義(見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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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念 |
含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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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消費=C |
居民個人購買耐用消費品、非耐用消費品和勞務的支出。但不包括建造住宅的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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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資=I |
增加或更換資本資產(chǎn)(包括廠房、住宅、機械設備及存貨)的支出。投資包括固定資產(chǎn)投資和存貨投資兩大類。固定資產(chǎn)投資指用于新廠房、新設備、新商業(yè)用房以及新住宅的投資。存貨投資是企業(yè)掌握的存貨價值的增加(或減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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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政府購買=G |
政府購買物品和勞務的支出,如政府花錢設立法院、提供國防、建筑道路、開辦學校等方面的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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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凈出口=X |
進出口的差額,即X-M。凈出口可能是正值,也可能是負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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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進口=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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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收入法
指通過核算整個社會在一定時期內(nèi)獲得的所有要素收入,即企業(yè)生產(chǎn)成本來計量GDP。即GDP=工資+利息+利潤+租金+間接稅和企業(yè)轉(zhuǎn)移支付+折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