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1-10-22 共1頁
固定資產后續支出
三、 固定資產后續支出
(一)固定資產的修理
(二)固定資產的改擴建
固定資產在改擴建期間應當停止計提折舊
1、進行改擴建時,
借:在建工程
累計折舊
貸:固定資產
2、發生有關改擴建費用借記“在建工程”
3、改擴建完成
借:固定資產
貸:在建工程
(三)固定資產的裝修
基本賬務處理同改擴建
1、裝修支出滿足固定資產確認條件下,應單獨作為一類固定資產,設置“固定資產——固定資產裝修”科目核算,
2、在兩次裝修期間與固定資產尚可使用年限兩者中較短的期間內,采用合理的方法單獨計提折舊。
3、如果在下次裝修時,與該項固定資產相關的“固定資產裝修”明細科目仍有賬面價值,應將該賬面價值一次性全部計入當期營業外支出。
四、 固定資產減值
可收回金額----指資產的公允價值減去處置費用后的凈額與資產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的現值兩者之間較高者。
計算確定資產可收回金額步驟:
第一步----確定資產的公允價值減去處置費用后的凈額。
第二步----確定資產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的現值。
第三步----比較資產的公允價值減去處置費用后的凈額與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現值,取其較高者作為資產的可收回金額。
注意:資產減值損失一經確認,在以后會計期間不得轉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