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0-01-14 共3頁
當前,出現如此多的非法建設用地,有相當一部分是由有些政府部門造成的,一些地方領導法制觀念差,缺乏依法保護土地的自覺性與責任感,甚至將發展經濟與合理利用土地、保護耕地對立起來,置國家決定于不顧,錯誤地認為占用耕地、依法報批用地會影響地方經濟發展,打著發展經濟等各種旗號,以招商引資、基礎設施、重點建設項目等急于用地為由,我行我素,有法不依、有禁不止,以權代法,破壞法定的審批程序,給國家造成了很大損失。
實例十
XX食品廠廠址位于城市大型居住區的旁邊,占地1.3萬平方米,政府與食品廠達成協議,食品廠搬遷至郊外,原廠址按照規劃,興建住宅,食品廠與XX房地產公司達成協議,合資建設2萬平方米的商品房,按照有關程序,取得了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但在施工過程中,XX房地產公司無法按協議籌集到自身方面的資金,該房地產公司只好退出。食品廠后又與XX建設集團達成協議,繼續完成商品房的后續建設。
評析:建設單位申請對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中的建設單位名稱進行變更時,應持計劃管理部門變更建設單位名稱的計劃文件、原建設單位同意變更建設工程規劃、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中的建設單位名稱的證明或雙方的協議書、原審批文件報規劃主管部門。規劃主管部門同意后可進行更改,并要在證件的修改處加蓋校對章。建設單位在申請對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中的建筑性質或用地性質進行更改時,應持說明變更原因的函件及原審批文件,申報規劃要點。建設單位持同意變更建筑性質或用地性質的規劃要點通知書,到計劃管理部門辦理計劃變更手續,然后持新批的計劃文件,按照規劃要點通知書規定的程序,重新辦理規劃管理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