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體規劃文本的內容
一、總則
說明本次規劃編制的背景、目的、依據、原則、規劃年限、規劃區范圍。
二、市域城鎮體系規劃
闡明城市化的發展水平,人口和產業布局調整和發展戰略,
城市與區域之間的關系,有關城鎮發展的技術政策,城鄉協調發展的政策,城鎮體系分級、定位、定性、定規模,區域性交通設施、基礎設施(水資源、電力、通信方面),區域性社會設施(重點在教育、文化體育、醫療衛生、市場體系方面),環境保護以及自然生態重點保護范圍和風景旅游區的總體布局等。
三、城市經濟社會發展目標和城市建設的基本目標
預測規劃期內經濟發展水平,國內生產總值目標,經濟結構調整的任務,一、二、三產業的發展要求和比例關系調整目標。明確科技、教育、文化、體育、衛生、公共安全和社會保障等方面的發展目標。明確與經濟和社會發展目標相配套、相協調的城市建設目標。
四、城市性質
根據城市所處的區位條件、資源特點、經濟社會發展的水平以及行政建制等因素,確定城市的性質,規定城市的主要職能和發展方向。
五、城市規模
根據經濟、社會發展要求和城市的資源條件,分析人口的自然增長和遷移增長的實際狀況,流動人口和暫住人口的發展趨勢,預測規劃期內的人口規模,提出對人口發展規模進行控制與引導的政策。根據城市人口規模確定城市用地規模。
六、城市總體布局
闡明城市空間布局調整與發展的總體戰略,確定城市用地布局原則、布局結構與布局要點,明確城市居住、公共設施、工業、倉儲等各項用地的布局調整與發展原則(總體規劃層次的分級、定位、定性、定規模)。
七、城市綜合交通規劃
明確城市交通發展戰略與發展目標,分別提出城市對外交通(港口、鐵路、機場、高速道路、對外公路、長途客貨運站、管道運輸等)、城市道路交通(城市交通結構、道路網系統、主要交叉口、停車場、廣場、公共交通、軌道交通等)的規劃建設要求。
八、居住社區建設
根據人口規模和居住水平提高的要求,確定住宅建設的標準、規模、布局,舊區改造和新區建設的方針,居住社區組織的原則,配套建設的要求以及相關開發建設政策。
九、城市綠地系統規劃
明確城市綠地系統,綠地分類與規劃要求(以公共綠地規劃為重點),分別提出規劃期內城市近遠期綠地指標(綠地率、綠化覆蓋率、人均綠地、人均公共綠地指標水平)的規劃要求。
十、城市市政工程設施規劃
分別確定城市給水工程(用水標準和總用水量、水源、水廠、供水管網規劃)、排水工程(排水體制、污水排放標準、污水量、污水處理廠、排水管網、雨水規劃)、供電工程(負荷、電量、電源、電網、變電站、電力線路及走廊規劃)、通信工程(收發信區、微波通道、光纜通路、電信線路、郵政設施、電話普及率及函件量、廣播電視規劃)、燃氣工程(氣源與供氣形式、供應規模、儲氣站與氣化站、管網規劃)、供熱工程(熱源與供熱形式、采暖指標與供熱負荷、管網規劃)、環衛工程(規劃原則與目標、垃圾量與垃圾收集處理方式、公廁布局、垃圾處理廠與環衛設施規劃)等市政工程專業規劃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