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0-01-14 共2頁
加人WTO后,隨著國外業主對華投資項目、我國對外招標項目、我國總承包企業在外的EPC或DB等項目,施工企業自行承攬國外項目以及勞務合作輸出項目的日益增多,工程索賠不可避免。工程索賠(Engineering Claims)是指在建筑承包項目實施過程中,合同當事人一方因對方違約和其它過錯或無過錯但因不可抗拒的主客觀因素導致本方受到損失時,要求對方予以賠償或補償的權利,是合同雙方保護自己權益,避免和減少自身損失,降低風險的一種正當手段。但國內建筑企業大多缺乏索賠意識,對索賠認識存在差距。多年來,國內建筑項目也經常發生類似索賠現象,只是方式較簡單,俗稱“追加預算”,雖然也是要求對方補償,但卻是傳統計劃經濟的運作模式,其實質不同。
巴基斯坦印度河高速公路9#合同工程是一項世界銀行貸款的國際性招投標綜合大型土木建筑承包項目,全長108 km,包括大中橋7座,涵洞248座及路基土石方工程、混凝土路面工程、路基防護與排水工程等項目。業主是巴基斯坦國家公路局,承包商是原哈爾濱鐵路局齊齊哈爾第二工程處和天津大港油田,此項目是按FIDIC合同條款簽定承包合同,由業主、監理和承包商三方共同構成實施項目的整體。因涉及專業項目多,再加之當地風土人情、工程特點認識不足等內外因影響,導致承包商在認真履行合同中,出現大量索賠項目,經認真分析和總結經驗教訓,適時地掌握了一些索賠方法,采取了必要策略,及時申請索賠,挽回了諸多經濟損失,維護了承包商的自身利益。我國成功人世必將使國外業主攜帶雄厚資金和先進技術大量涌人,要意識到工程索賠在國際建筑承包項目中占有舉足輕重的地位,因此,提高國內建筑企業索賠工作至關重要。
1 索賠工作存在的不足
當前,國內建筑企業因其專業性強、封閉管理等行業特點,業主、承包商和監理大多沒有充分體 會到索賠是保護自身合法利益、約束各方履行合同、承擔責任風險的重要手段,以至不能合理運用索賠來保護自己。主要表現在以下方面:
(1)沒有意識到索賠是一種正當合理的要求。索賠并不是無理要求,而是用合同來保護自己合法權 益、降低風險的一種手段,是在正確履行合同的基礎上爭得的合理補償。即使通過調解和協商談判沒能得到解決而提交仲裁來裁決,也是一種遵守條約的正當行為,其實通過法律途徑來解決索賠引起的爭端,正是將條約和維護合同的權利置于法律的保護之下。
(2)不了解索賠產生的原因。索賠產生的原因多種多樣,并非所有索賠都是因對方違約或不履行合同造成的,有些情況并不是由哪一方的過錯或失誤而引起。如:自然災害(地震、戰爭)等不可抗力、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調整等,在這種情況下,判斷當事人是否應負責任以及負多大責任并不表明責任一方具有過錯。FIDIC條款第65.2條規定,當發生戰爭等“業主風險”(特殊責任)和自然災害等意外風險時,雖并非業主責任造成,但由此給承包商帶來的損失卻應由業主承擔,也就是說承包商可以向業主提出索賠。
(3)不清楚索賠是雙方相互的權利。不理解索賠具有雙向性,就無法體現公平對等的原則,也就是說,合同雙方都可以依據合同所賦予的權利就某一事項向對方提出某種補償要求,注意業主向承包商提出的索賠,國際上俗稱“反索賠”(Counter Claims)。
2 索賠產生的原因
對公路橋梁承包項目來說,產生工程索賠的原因多種多樣,主要有以下幾方面:
(1)承包項目的結構復雜性及難度加大
隨著新技術、新工藝的不斷出現,業主會隨時要求投資項目的質量和功能日臻完善,如設計變更、質量驗收標準提高等,并提出各種書面或口頭指令,提請承包商在施工過程中予以解決,使項目施工復雜、難度加大,造成工程費用的變化。
(2)合同文本的前后矛盾和用詞不嚴密大多數情況下,合同協議書中包含許多文件,合同中或多或少會隱含某些缺陷,若有的文件解釋自相矛盾時,可按文件先后順序,一般排在前面文件的解釋和說明更有權威性。即便如此,仍可能存在較大分歧。此外,用詞不嚴謹,人們從不同角度就有不同理解,況且圖紙規范是固定的,而施工現場是千變萬化的,導致雙方對合同條款的不同解釋,從而引起爭議,這是造成工程索賠的外因。比如:“橋下流水板應抹平整”,象這樣的詞本身就容易引起爭議,因沒有給出“抹平”的具體標準,執行起來難度很大。再如地下某些情況(光、電纜等)承包商無法預見及探明,業主資料中又未提供,造成承包商時間和經濟損失。
(3)建筑項目分包的失誤與管理的失控
國際項目采用承發包制,有總包、分包、指定分包、勞務分包、設備材料供應分包等,這些分包商之間雖沒有合同關系,但在項目總體實施過程中卻是相輔相承的,若一方出現問題,必定會連累與此相關的分包商,特別是處于關鍵線路上的分包商,會使整個工程項目產生惡性連鎖反應,造成一系列索賠。
3 索賠的準備工作
承包商在履行合同中為減少損失,要抓住一切索賠機會。為提高索賠成功率,需提供完整、系統、真實可靠的有效證據,以經得起對方推敲和質疑。從國外施工來看,需重點準備好以下資料:
(1)工程項目現場原始資料
包括與索賠項目有關的現場照片、隱蔽工程錄象、意外風險造成損壞項目聲像資料、監理工程師 現場簽證、施工進度變化記錄等原始資料。
(2)工程項目施工管理資料
包括與業主和監理往來的信函、文件、會議記錄(紀要)、重要電話記錄、材料物資和機具設備購買或租用漲價的文件或記錄 (對工程調價必不可少)、設計圖紙變更記錄、招標時的施工進度表、調整后的施工進度表、合同規定上報的分月或季度施工進度表及驗收報告、驗工計量報告等。
(3)工程項目質量保證資料
包括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出廠質量證明書、試驗鑒定報告單、施工日志、隱蔽檢查記錄、機具設備進場及壓實記錄、施工材料選擇、進場及使用記錄、各種試件強度檢驗報告等。
(4)工程項目科技成果資料
包括分項工程質量鑒定、分部工程質量鑒定、竣工項目的文件、資料、圖片等證明承包商的資質 實力及所建項目的情況資料等都可作為索賠的重要依據。
(5)工程項目資金周轉資料
勞力調配、工資分配記錄、項目付款憑證、資金人帳記錄、材料機具設備配件等的訂購單、階段性的資金往來開消情況,必要的財務總帳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