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2-07-25 共2頁
解說:據開發商介紹,這個項目是在2010年7月20日開工建設的,而開發商是2010年12月1日才在發改委補辦了備案手續。按照規定,一個建設項目的上馬,只有發改委的立項手續是遠遠不夠的,還需要經過規劃、環保、建設等相關部門的審批才可以施工。那么這個項目有沒有這些手續呢?
記者:他們這個項目,有沒有在我們規劃部門辦理相關的手續呢?
韓清鋒 河南省新密市規劃局用地規劃科科長:目前是沒有。
記者:沒有辦理。
韓清鋒:目前只是項目單位,正在編制黃帝宮園區規劃,正在編制。我們截止到目前沒有對接過這個方案。
記者:如果說沒有在規劃部門辦理相關的手續,能不能進行開工建設呢?
韓清鋒:不能。
記者:那么如果說,軒轅圣境旅游渡假村這個項目要開工建設的話,需要在我們環保部門辦理什么樣的手續呢?
劉曉慧 河南省新密市環保局生態科科長:必須得辦理換評,這個環評是前置條件。如果不辦理環評的話,那它就屬于是未批先建,是違法的。
記者:那么軒轅圣境旅游渡假村這個項目,目前有沒有在環保局辦理環評手續呢?
劉曉慧:環評正在辦理當中。
記者:有沒有批復下來?
劉曉慧:沒有。
記者:到目前為止,這個軒轅圣境旅游渡假村這個項目,有沒有在建設部門辦理相關的手續呢?
于松超 河南省新密市建設局建筑業管理科科長:沒有。
記者:沒有在建設部門辦理開工建設的許可證,能不能進行開工建設呢?
于松超:那建筑法明文規定,這是不允許的。
解說:記者在規劃、環保、建設等部門采訪發現,原來這樣一個大型的商業項目,不僅沒有辦理最基本的土地手續,而且相關部門的審批通通沒有辦理,那么這個連準生證都沒有的項目又是怎么把土地從農民的手里給征過來的呢?記者到了劉寨村村委會主任石新春。
記者:劉寨村的土地是什么時候被開發商用的?
石新春 河南省新密市劉寨鎮劉寨村村委會主任:這是2010年10月14號,我們跟他口頭協議說流轉給銀基[簡介 最新動態]集團。
解說:5000多畝土地,就這么一說就給了開發商,而且給出的補償也讓村民們難以接受。
新密市劉寨村村民4:一畝地700塊錢,700塊錢哪夠吃,一天合不到兩塊錢。
新密村劉寨村村民5:老少。
記者:為什么?
新密村劉寨村村民5:你想給這700塊錢一年,一畝地一天才合1塊9毛4,你說這1塊9毛4,你會吃點啥?喝一瓶[最新消息 價格 戶型 點評]礦泉水。
記者:700塊錢是怎么算的呢?
石新春:700元,那是綜合地價,包括荒地,包括可耕種的土地都在內,平均地價700元一年,每年每畝700元。
解說:按照國家頒布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規定: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應當遵循平等協商,依法、自愿、有償的原則,承包方流轉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應當與受讓方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書面流轉合同。那么有沒有人和村民簽訂書面協議呢?
記者:你們之間有沒有簽協議呢?
新密村劉寨村村民6:土地沒有。
記者:沒跟你們簽協議?
新密村劉寨村村民6:沒有。
記者:有沒有簽相關協議呢?
新密村劉寨村村民7:沒有,一次會也不開,那就是毀你莊稼時,他也不給你開會,車直接開到地里毀莊稼,把你的莊稼一下打了。
解說:目前開發商占有農村的土地和住房已成既成事實,但至今都還沒有與老百姓簽訂相關用地協議。
記者:從農民手中拿地,沒有跟農民之間簽任何協議,這個事情您知情嗎?
徐操志 河南省新密市副市長:確確實實有問題,這個沒有簽協議是絕對不可以的。老百姓以后,他沒有這個東西該怎么辦?你不能糊弄老百姓。
解說:針對開發商違法占用土地的問題,當地土地執法部門曾多次到實地調查取證,并從2010年9月2日到12月15日,連續11次下達了責令停止違法用地的通知書。但這是記者于2011年1月20日拍攝的畫面,這是記者2011年4月12日拍攝的畫面,顯然坑的面積是越來越大。也就是說一邊是責令停工,一邊是開發商機器轟鳴的加緊施工建設。那么開發商為什么如此大的膽子對執法部門的意見視而不見呢?
徐操志:我反正,我個人還是認為還是開發商可能認識不到位,還總是想這個是個好項目,是老百姓認可,市委、政府有簽了協議認可的一個大項目。
解說:徐副市長所說的大項目就是他親自簽署的這份圣陶沙旅游渡假山莊綜合開發項目投資協議。協議的甲方是:新密市人民政府,乙方是:河南盛鴻黃帝宮投資開發有限公司。簽訂日期是2010年6月29日。其中明確寫道:項目總占地面積約為28000畝,其中房地產約占11446畝。難道這樣所謂的大項目就可以未批先建,無視國家的政策法規嗎?
張書奇:我認為是利益驅動吧。
記者:那么目前他們所做的這些行為是不是跟政府有所相對抗呢?
張書奇:那肯定是不是跟政府相對抗,而是跟國家法律相對抗。
解說:到底是什么的利益,使得開發商可以在光天化日之下敢于和國家法律相對抗呢?
石新春:只有人家項目干好了,咱這黃土才會變成金,人家項目走了,咱還是黃土,永遠是黃土。銀基這個項目要真是辦好了,那就黃土變成金了。
演播室主持人 泉靈:一個違法用地項目,面對連續十一道禁令卻置之不理,照樣施工,這種惡劣的違法行為在當地有些人看來,僅僅是由于開發商的認識不到位,單憑一個認識不到位的開發商,怎么就能夠輕易的繞過規劃環保建設等多個部門的層層監管?怎么就能夠輕易地從農民手里征地而直接開工呢?這背后究竟是誰在為違法項目撐腰呢?上馬違法項目能夠把土地變黃金,能夠給開發商和地方帶來真金白銀的好處,在這一點上,有些人的認識已經很到位了,而對于農民利益的維護、農民意愿的尊重,合法利用土地的認識,這些卻遠遠沒有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