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1-10-07 共2頁
保險故事 萬元傭金到手五千
許峰(化名)1999年畢業于復旦大學物理系,在一家電腦公司上了一年班,不滿足于格式化的工作流程,改行做了代理人。
許峰在展業上肯吃苦又肯動腦筋,六年來他從一個普普通通的代理人成為了業務主任,還聘請了一個業務助理,同時網上的業務也開展得熱熱鬧鬧。
這樣,許峰每個月的傭金平均在稅前1萬元左右。繳稅加上社保費共計約1200元。在扣除包括助理費、交通費、通訊費、交際費在內的展業成本約4000元后,每月凈得近5000元,已經屬于做得比較好的代理人。
“減稅意味著營銷員的收入增加,誰都希望多一些收入。”但將傭金收入的40%作為展業成本,是一個大致的比例。營銷員的展業成本確實不低,并且營銷員之間差別很大,自己有的月份投入的展業成本遠遠超過40%。營銷員的展業成本有很多不確定因素。比如人情單:往往是長期的細水長流的感情投資,其中包括人力投資,比如說幫助客戶做些義務勞動,其成本無法計算。以自己為例,減稅帶來的效應從經濟上來看是400元左右,但實質標志著這個行業趨于規范。營銷員其實很辛苦,收入上理應得到更好的回報。
許峰自復旦畢業后,很多親朋好友為他的職業選擇感到困惑,因為代理人的社會地位仍然比較低。但透過此次的稅賦調整,許峰認為減稅體現了國家對保險營銷員職業發展的重視,反映了社會對保險營銷員勞動和付出的尊重和認可,使營銷員的自身利益有了更切實的保障。
“其實這次調稅也是在鼓勵代理人多開展業務,因為傭金收入高一些,減稅給大家帶來的效益也會大一些。以后,或許有更多像我這樣的名校畢業生來做保險營銷員吧。”
相關鏈接代理人稅負變化
根據《個人所得稅》法,保險營銷員的征稅辦法與企業的員工不同,一般員工按工資、薪金項目納稅;而保險營銷員的則需交營業稅及附加、個人所得稅,其個稅的計算為傭金收入在扣除營業稅金及附加的基礎上,再扣除25%的展業(開展保險業務)成本,然后征收個人所得稅。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保險營銷員取得傭金收入免征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從今年6月1日起,調整后繳納營業稅及附加這一部分沒有變化,但將傭金收入的40%作為展業成本減扣掉,再按照勞務項目的相關稅率征收個人所得稅。
此次稅負調整使多年來困擾保險營銷員、保險公司乃至整個保險業的營銷員稅收問題終于有所突破。147萬多名保險營銷員將是最大的受益者。
業內聲音
國稅局的《通知》將傭金收入的40%作為展業成本,不征收個人所得稅,營銷員實際支出的展業成本占傭金收入的比重是多少呢?
文宏(泰康保險代理人):低收入:減稅興奮程度不高
面對這樣的減稅政策,我們當然是歡迎的,但興奮度卻有限:“展業成本從25%提高到40%,雖說稅收相對減少,但還是有限,本質上沒有多少變化。對我自己而言,每月大概相差一二百元。”
不過減稅倒可以使營銷員更勤快起來,向客戶更快地傳遞保險意識。現在很多地方人們的保險意識不強,為了宣傳保險理念,為客戶提供更好的服務,展業成本的投入是必須的,也是很大的。為了開拓客戶、維護客戶,拜訪量就得加大,展業成本就上去了。現在把展業成本從25%提高至40%,可能也有這方面的引導。
路明明(友邦保險代理人):中等收入:不看一時看趨勢
新的稅收政策可以使我每個月實際增收500元左右,當然是好事,不過老實說,我們代理人并不把重心放在這一塊。因為作為展業成本,有時候請大客戶吃一頓就要七八百。
我剛剛和自己團隊的同事一起溝通時,大家不約而同地覺得,減稅其實是向我們傳遞了一個訊號,社會各界已經開始關心我們代理人的生存狀態。
老實說,稅收減負雖然可以給營銷員帶來最直接的福利,卻還沒有觸及改變營銷員社會地位的根本問題。前段時間,保監會相關工作人員曾向媒體表示,保監會正在積極與相關政府部門協調,認真解決保險營銷員在收入待遇、工作環境、社會保障等方面的問題,我們也希望減輕稅收負擔只是所有變革中的第一步。
佚名(保險代理人):高收入:稅調后不必再做“手腳”
我的業務量一直比較大,也是公司的精英會員。不過為了避開比較高的調節稅,我一般每個月做到3萬元以上的傭金后就開始留心眼。有的時候碰到一筆大單,就不急于上報。或者故意缺少幾個審核必須的要素,這樣公司就會把保單退下來,延遲到后一個月。
調稅前后應繳稅金的區別還是很大的。我的一位同事因兩個大單分別在調稅前后的兩個月,結果正因為趕上減稅,后一個單多收入五、六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