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緒論
本章考情分析
在最近3年的考試中,本章的平均分值為5分,2003年的分值為5分。
本章重點難點分析
一、法律規范
按照法律規范的性質和調整方式分類,法律規范分為義務性規范、禁止性規范和授權性規范。
(1)義務性規范是要求人們“必須”作出一定行為,承擔一定積極作為義務的法律規范,即“必須怎樣”、“應當怎樣”。
(2)禁止性規范是“禁止”人們作出一定行為的法律規范,即“不能怎樣”、“不得怎樣”。
(3)授權性規范是授予人們“可以”作出某種行為,或者要求他人作出或不作出某種行為的法律規范,即“可以怎樣”。
【例題1】按照法律規范的性質和調整方式分類,我國《會計法》關于“任何單位不得以虛假的經濟業務事項或者資料進行會計核算”的規定屬于(
)。(2001年)
A、義務性規范 B、禁止性規范
C、授權性規范 D、任意性規范
【答案】B
【例題2】我國《會計法》第三條規定:“各單位必須依法設置會計賬簿,并保證其其實、完整。”該法律規范屬于(
)。(2003年)
A. 授權性規范
B. 禁止性規范
C. 義務性規范
D. 任意性規范
【答案】C
【解析】義務性規范是要求人們“必須”作出一定行為,承擔一定積極作為義務的法律規范。
二、法律解釋
根據法律解釋的主體和效力的不同將法律解釋分為有效解釋和無效解釋。
1、有效解釋(正式解釋、法定解釋、官方解釋)
(1)立法解釋:國家立法機關(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對法律的解釋
(2)司法解釋:最高人民法院對具體應用法律的問題所作的解釋
(3)行政解釋:國家行政機關對法律、法規的具體應用所作的解釋
2、無效解釋包括學理解釋和任意解釋。
【例題1】下列法律解釋中,不具有法律效力的是( )。(2001年)
A、立法解釋 B、學理解釋
C、行政解釋 D、司法解釋
【答案】B
【例題2】第九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通過的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九十三條第二款的解釋屬于( )。
A、 非官方解釋
B、 行政解釋
C、 立法解釋
D、 司法解釋
【答案】C
三、經濟法律關系的要素
1、主體
我國經濟法主體的范圍包括:(1)國家機關(如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2)企業和其他社會組織(如醫院、工會);(3)企業內部組織;(4)個體工商戶、農村承包經營戶和公民。
【例題】下列各項中,可以成為經濟法主體的有( )。
A. 某市財政局
B. 某研究院
C. 某公司的子公司
D. 公民陳某
【答案】ABCD
2、經濟法律關系的內容包括經濟權利、經濟義務。
3、經濟法律關系的客體
(1)物是指可以為人們控制的,具有一定經濟價值和實物形態的生產資料和消費資料以及貨幣和有價證券。
(2)行為包括經濟管理行為、生產經營行為、提供一定勞務的行為和完成一定工作的行為。
(3)智力成果包括商標權、專利權、專有技術和著作權等知識產權。
【例題1】下列各項中,能夠作為經濟法律關系客體的有( )。
A、商品 B、商標 C、公民 D、組織
【答案】A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