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6-08-20 共1頁
擅自公開或變相公開發行證券的特征
非法證券活動具有手段隱蔽、欺騙性強、蔓延速度快、易反復等特點,涉及人數眾多,投資者多為退休人員、下崗職工等困難群眾,容易引發群體事件。
當前,非法證券活動的主要形式為:
(1)編造公司即將在境內外上市或股票發行獲得政府批準等虛假信息,誘騙社會公眾購買所謂“原始股”。
(2)非法中介機構以“投資咨詢機構”“產權經紀公司”“外國資本公司或投資公司駐華代表處”的名義,未經法定機關批準,向社會公眾非法買賣或代理買賣未上市公司股票。
(3)不法分子以證券投資為名,以高額回報為誘餌,詐騙群眾錢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