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0-01-19 共10頁
五、營業稅應納稅額的計算
(一)營業稅營業額的確定
納稅人的營業額為納稅人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時向對方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
稅法規定對運輸業、建筑業、金融保險業、文化體育業、服務業中的一些特殊業務,可以扣除相關費用后的余額為營業稅。
納稅人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銷售不動產價格明顯偏低而又沒有正當理由的,主管稅務機關可以根據稅法規定的原則和順序核定其營業額。
(二)營業稅應納稅額的計算
應納稅額 = 營業額×稅率
六、營業稅的起征點
營業稅納稅人個人按期納稅的起征點為月營業額200~800元;按次納稅的起征點為每日(次)營業額50元。
七、營業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納稅地點和納稅期限
營業稅納稅人按稅法規定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納稅地點、納稅期限繳納稅款。